近年来,我局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推动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以健全信用制度为保证,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健全制度、强化应用”的原则,不断强化财政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一)加强“双公示”工作落实力度
一是明确责任到人。分管局领导担任我局推进“双公示”工作负责人,税政法制科牵头,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双公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双公示”台账,梳理“双公示”目录,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辟“双公示”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将“双公示”工作列入局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内容,和财政工作同安排、同要求、同考核。
截至九月份,我局产生2条行政处罚信息并及时完成上传工作,未产生“双公示”信息月份,已按时登录平台进行了数据“零报告”。
(二)加强财政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1.政府债务领域诚信建设
扎实开展国家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和省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积极筹措资金,圆满完成2023年度及2024年度清欠任务,有效改善了企业资金状况,提振了企业信心,为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对提高政府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市本级纳入国家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台账的账款共计5.78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2.22亿元,已于2023年底清偿完毕;有分歧欠款3.56亿元,经全力推动协商化解,已于2024年8月底清偿完毕。市本级纳入省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台账的账款共计1.15亿元,全部为无分歧欠款,截至目前已清偿1.03亿元,清偿比例89.57%,剩余未清偿0.12亿元。
2.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信用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制定印发《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规范市场主体政府采购行为。此外,协助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系统诚信建设,开辟诚信管理模块,包括供应商诚信查询、采购单位诚信查询、代理机构诚信查询、专家诚信查询等内容,加强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诚信化建设管理,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诚信制度建设。
二是创新政府采购准入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系统诚信建设。制定下发《阳泉市财政局关于扎实稳住经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的通知》,积极推行“书面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简化政府采购资格性审查,供应商在线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后参与采购活动,不再按项目提供证明材料,使政府采购活动更加便捷的同时,逐步减少人为参与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