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电话销售保健品”

发布日期:2023-10-18 08:26:24 |信息来源:阳泉日报 |阅读次数:

  以“电话销售保健品”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间,徐某某伙同白某某、王某、李某甲等4人,以其实际控制的某商贸公司名义,招募李某乙、常某、孟某某等14人,利用网络推送虚假广告,诱骗糖尿病患者回填信息,指使销售人员通过电话推销,以虚假身份按照“话术单”内容虚构产品疗效,用低价购入的不具有疗效的固体饮料冒充治疗糖尿病“秘方”高价出售,并以某中医院名义寄送快递,骗取包括多名老年人在内的全国200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30余万元。

  本案系一起以电话销售保健品方式针对老年糖尿病患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分子以销售“秘方”为名,发送虚假宣传广告,用普通固体饮料冒充具有特定功能疗效的保健品出售,诱骗老年糖尿病患者购买,严重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和身心健康。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惩治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实施的养老诈骗犯罪,有效开展刑事诉讼全过程追赃挽损,全额追回老年被害人的“养老钱、治病钱”。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助力部分快递公司落实实名制、加强安检验视,促进寄递行业堵塞漏洞。结合办案发现的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反诈宣传,与医护人员一起“普法+科普”进社区,同步做好老年人医药健康及反诈知识宣讲,切实提高老年人的警惕性和辨识力,全面筑牢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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