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宣传】阳泉市:强化信用管理 筑牢社会救助诚信防线

发布日期:2026-04-30 16:28:24 |信息来源:阳泉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社会救助信用管理以信用承诺、失信惩戒为核心,压实救助申请对象与经办人员双向责任,切实保障救助资金规范使用、公平公正。

     在救助申请受理环节,对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或通过业务经办系统,承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为之负责的,工作人员依据信用承诺,可以容缺受理救助申请,直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在救助审核确认的过程中,业务经办人也要书面或通过业务系统承诺认真履职等,从而加强从业道德自律,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针对申请人和低保对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物资的,坚决依规立即停保,并追回非法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物资;未追回的,不再受理其相关社会救助申请,且依法依规给予联合惩戒。同时规范经办人员行为,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杜绝优亲厚友情况。

     我市坚持制度约束与信用监管相结合,持续净化社会救助环境,守住民生保障诚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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