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1-12 11:01:42 |信息来源: 阳泉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次数:次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本级
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告
阳政函[2019]37号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市政府对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依法审查确认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29个,现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1、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阳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阳泉市教育局(中共阳泉市直属教育工作委员会)
3、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4、阳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委员会、阳泉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
5、阳泉市公安局
6、阳泉市民政局
7、阳泉市司法局
8、阳泉市财政局
9、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阳泉市林业局)
11、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12、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阳泉市城市管理局(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4、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15、阳泉市水利局
16、阳泉市农业农村局(阳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17、阳泉市商务局(阳泉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18、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阳泉市文物局)
19、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阳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1、阳泉市应急管理局(阳泉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2、阳泉市审计局
23、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4、阳泉市体育局
25、阳泉市统计局
26、阳泉市医疗保障局
27、阳泉市能源局
28、阳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9、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