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83
留言时间:2026/05/06
留言内容:企业被财政部门作出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请问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期为多久
回复时间:2026/05/06
回复内容:您好,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附带期限的惩戒措施的,在相关期限届满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提前终止公示”。由于该企业被财政部门作出“一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因此该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1年,最短公示期满后可按流程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感谢您对“信用中国”网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